苏南区行政公署 全宗号 2206
  • 信息时间:2003-08-0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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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概况
    苏南区行政公署(1943年3月-1945年10月;简称苏南行署)是苏南抗月民主政权苏南行政委员会的政务机关。
    1943年3月18日,苏南抗日根据地所属各县县长举行联席会议,选举产生苏南行政委员会,并组成苏南区行政公署。行署设秘书、民政、财经、文教等处和公安局、法院等机构。下辖第一(茅山)、第二(太滆)、第三(溧高)、第四(广郎)共四个行政分区(后一、三行政分区合并为第一行政分区;二、四行政分区合并为第二行政分区)。所辖范围包括苏南溧水、溧阳、高淳、江宁、句容、镇江、丹阳、金坛、宜兴、武进、无锡、吴县;皖南当涂、宣城、郎溪、广德;浙西长兴等县境.抗日战争胜利后,新四军北撤,苏南区行政公署及第一、第二行政专员公署撤销。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苏南区行政公署档案共8卷.主要内容有:
    l、政权建设
    苏南区行政公署暂行组织法,苏南施政纲领。
    2、对敌斗争
    抗日自卫军暂行组织条例,关于检举叛国罪犯及处理办法,汉奸财产处理办法,匪伪自新暂行条例。
    3、财政经济
    行署在财经会议上的总结报告,苏南一专署财经处关于江宁县夏征工作介绍,苏南二专署关于开展生产运动告农村同胞书,关于新经济制度的训令和关于粮食管理、田赋征收的办法、指示。
    此外,还有苏南区党委机关报《苏南报》和苏南一地委编印《快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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