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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1939年6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决定,以洪泽湖为中心,创建抗日根据地,并组建苏皖边区党委。1941年5月,中共中央华中局成立,决定撤销苏皖边区党委,成立皖东北区党委。同年8月,华中局决定,皖东北区党委改组为中共淮北苏皖边区委员会(后称中共淮北区党委),辖境陇海路以南、运河以西、津浦路以东、淮河以北的苏皖边区,其中江苏地区包括睢宁、泗洪全县和邳县、铜山、宿迁、泗阳、淮阴、淮安、宝应等县一部分地区。1943年1月,淮北区党委将下属组织调整为四个地委。1945年10月,中共中央华中分局成立,决定撤销淮北区党委。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中共淮北区党委档案共202件。全部为文书档案。档案起止时间为1941年至1948年。主要内容有:
1.总类
区党委关于1944年夏秋两季工作重心的决定;1944年10月关于今冬明春半年工作纲要;关于开展边区工作的指示;关于制定城市部门秘密工作条例及处分办法的决定;关于加强党对交通工作领导的决定;关于收复城市工作的指示;邓子恢,刘瑞龙等给宿迁工作同志的信等。
2.党务类
区党委关于地委、县委、区委在分工、干部管理等问题的决定;关于一、三地委、军分区、专署机构设置合并的决定;关于宣传工作指示;区党委关于各县干部整风学习的指示;关于反对党内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倾向的决定;区党委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指示等。
3.政权建设类
区党委关于贯彻各级政府民主改造的指示;乡选运动实施办法草案等。
4.军事斗争类
1943年淮北区敌伪顽概况;区党委关于冬季扩军、补充主力和充实各县地方武装的决定;关于抽调一部分地方军补充区主力与编组军区主力兵团的指示;淮北第一次民兵工作会议文件;区党委关于开展敌伪军工作及敌占区工作的指示;区党委、师政治部关于加强敌伪军工工作的决定等。
5.群众工作类
区党委关于贯彻夏秋两季群众工作的指示;关于贯彻民主法令、打破封建堡垒、确立群众优势、提拔地方干部的指示;关于工会工作的指示;关于开展和加强青年、妇女工作的指示;刘瑞龙如何克服非群众路线;贯彻群众路线等。
6.锄奸保卫类
刘子久在锄奸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区党委关于锄保工作的指示;关于统一与加强军队、地方锄奸保卫工作的决定;关于审查泗阳反特案件的初步总结等。
7.财政经济类
区党委关于加强生产工作的指示;关于开展全边区春耕生产运动的指示;关于生产备荒工作的指示;关于夏收工作的指示;区党委关于克服今后财经经济困难的决定;关于加强今后财经工作的指示;关于春耕贷款的指示;关于开展纺织运动的决定等。
8.文件教育类
区党委关于雪枫大学普通科短训班招生工作的指示;关于加强领导国民教育工作的指示;关于发行工作的指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