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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为适应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变化,中共华东局决定组建中共华中工作委员会(简称华中工委)。1947年11月,华中工委正式成立,属华东局领导。华中工委成立后,苏中、苏北两个区党委撤销,其所属组织统归华中工委领导,有华中第一、二、五、六、九、十地委和两淮市委、两淮盐场特委。其内部机构有组织、宣传、民运、联络等部及财政经济委员会,江南工作委员会、华中生产委员会和华中党校。1949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与华东局决定,成立了中共苏北、苏南两个区委,华中工委随之撤销。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中共华中工委档案共899件。全部为文书档案。档案起止时间为1947年至1952年。主要内容有:
1.组织人事类
华东局关于干部任免的文件;华中工委委员名单;华中工委关于提拔、调动、培训干部及干部职级制的决定、指示、通知;各级工作人员职责规定;各县、区干部成分变化统计表;关于成立华中工委、江南工委、苏北区党委的通知;苏北军区有关组织工作的情况报告;华中工委关于组织工作向华东局的报告;华中工委负责人在华中组织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等。
2.土地改革类
华中土地会议的大会记录、典型报告材料、总结报告、会刊及各地贯彻执行请款的记要;各分区在华中土改工作会议上的讨论记录;华东局、华中工委对土改复查工作的指示、决定;华中工委对土地买卖、阶级划分、补偿中农利益的指示;苏北地区土改工作计划;华中土改实施草案;华中工委土改工作队在滨海、涟水、宿迁等地进行土改改工作调查、总结、统计资料、土改成果及运动规模的统计资料等。
3.农村工作类
华东局关于开展新区农村工作的指示;华东局对农业生产机秋征工作的指示;华东局对执行新收复区处理地权及其农作物所有权的暂行办法的指示;华中工作的指示、总结及各地委的报告;华中工委对生产救灾、灭荒工作、农业生产的指示、决定、总结、报告及各分区的汇报记录等。
4.宣传教育类
华东局关于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决定;工委负责人作的学习党的政策的报告、对形势与任务的指示、报告、总结;工委对宣传、教育、文化工作、军事教育工作的决定、指示、报告、通知;时事政策宣传资料;工委秀宣传教育工作的总结;工委关于开办华中大学、华中党校、荣校的决定;华中大学的教育计划、总结报告、统计表;华中党校工作总结报告等。
5.对敌工作类
华中工委负责人对反清剿斗争的报告;华中工委对反扫荡斗争、锄保工作、处理俘虏工作的指示、决定;东台、台北、南汇等县遭敌扫荡的材料;苏北个别地区暴动、特务案件的材料及处理情况的资料;苏北军区编印的《敌情通报》《政情简报》,华野编印的《情况通报》《战况通报》《情况月报》等。
6.城市工作类
华中工委对苏北城镇人口、面积的统计资料;对部队进入扬州市应注意事项的指示;对城市接管、新区城镇工作的指示、决定、报告;城市秘密工作的具体经验资料;工委宣传部编印的城市政策选辑;解放军入城守则;华东局对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等。
7.财经工作类
统一财政收支及预算的决定;有关总预算科目的通知;对税收、借粮、收购工作的指示、决定;对金融工作的指示、办法;对城市财经政策的指示、决定、意见;财政情况通报;统一盐务管理的决定;盐务情况的汇报;华东局关于清理物资细则及奖惩条例等。
8.综合类
军工生产会议总结;对工商业政策的指示;对公营企业职员问题的决定;加强交通工作的通知;反无政府无纪律加强纪律性的决议、报告、建立和健全报告制度的决议、决定;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决定、决议及各地委的自我检查;加强机关保卫工作的指示;加强拥军、荣军工作的指示;军事工作总结提纲;对部队政治工作的指示、决定;对江南工作的指示、决定、报告;对接管和发展苏南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