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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办公厅(简称省委办公厅)于1952年11月7日建立,是协助省委处理日常事务的综合性工作部门。
省委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在省委书记处和常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调查了解、分析研究并综合全省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党的建设等各方面的情况;安排省委书记处、省委常委日常办公活动和省委直接召开的会议,会同政策研究室等有关部门撰写以省委名义向中央的报告和省委领导同志的讲话;办理省委文件,编辑出版《江苏通讯》和《内部情况》,密切与上下左右的关系,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主管省委各部委及办公厅本身的行政事务;完成省委领导和秘书长交办的各项任务,当好省委的参谋和助手。该厅内设综合处、农村处、城市处、人民来信处、秘书处、机要处、行政处和干部科,后调整为秘书处、机要秘书处、综合处、机要处、信访处、行政处、分党委和老干部服务处。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档案共8258卷。其中文书档案7990卷;会计档案268卷。文书档案起止时间为1952年至1989年(中共省委办公厅)、1993年至2004年(省委中共志),会计档案起止时间为1948年至1968年。主要内容有:
(一)文书档案
1.会议类
(1)省委及省党代会;(2)省人大及政协会议;(3)其他会议有省社会主义建设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文件;省工业、交通、基建、财贸先进集体、先进生产者会议文件;省工业、企业工作会议文件;省委负责人在农村社教会议上的报告及农村先进代表会议上的讲话记录;全国及省农村人民公社代表大会文件。
2.组织类
(1)组织建设;(2)干部管理;(3)党纪检查。
3.宣传类
宪法草案说明、修改及宣传讨论的文件;宣传唯物主义思想批判唯心主义的文件;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文件;出版《群众》杂志及其他报纸刊物的文件。
4.统战类
省委对建立统战下属机构的文件;建立民主党派组织的文件;向民主人士介绍中央统战工作精神及情况的文件;开展民主党派工作的文件。
5.政治运动类
(1)土地改革、民主改革:民主改革的部署及情况报告;普选工作的文件;邓小平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报告。
(2)镇反、肃反:肃反工作中政策界限的规定;肃反工作统计材料。
(3)“三反”“五反”:省委关于“三反”及新“三反”工作的文件;新“三反”工作情况资料;处理“三反”遗留问题材料;“三反”“五反”人民来信及工作情况通报;处理“五反”问题的规定、通报;“五反”遗留问题报告;“五反”试点会议材料。
(4)社会主义改造:省委对私营工商业及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文件;对私改造中清产定股工作材料;对私改造的规划及工作情况资料;民船民主改革文件及工作情况简报。
(5)整风反右:省委整风会议文件;整风运动中有关人员名单统计表;反右文件汇集,关于右派划分及处理的文件;反右倾运动报告、简报。
(6)社会主义教育:省委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文件;全省社教运动会议材料;农村、农场、工厂、企业社教运动报告;城市社教运动部署的文件;各县社教工作团蹲点情况的来信、农林系统社教运动大事记。
(7)文化大革命:省委对文化大革命运动向中央及华东局的报告;关于农村开展文化大革命的文件。
6.秘书工作类
(1)文书处理:省委、省政府关于文件阅读范围的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报送材料工作的文件;江苏省县一级机关电报管理暂行规则。
(2)印信:省委、省政府、各部委)颁发印章的文件;省委关于刻制印章的文件;该厅革命小组启用印信的文件;省委印发印章的登记材料。
(3)机要保密:省委、省保密委员会、省公安厅保密工作计划、报告、总结。
(4)信访:省委关于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文件;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总结报告;人民来信来访工作会议文件;对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的材料。
(5)档案工作:省委关于档案工作的文件;省公安厅清理敌伪档案的报告、批复;该厅关于机关文书档案处理的文件;革命历史档案保管使用规定;省级机关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档案工作为社会主义教育服务的文件;省委关于窃取档案机密问题的情况报告。
(6)其他事务:省委关于机关工作的规章制度;行政秘书工作文件;招待内宾的规定;各地市委及省级机关对省委领导反映意见的材料;修建纪念建筑物的文件。
7.民宗事务类
关于宗教工作的文件;省委关于宗教政策的文件。
8.外事侨务类
外事工作会议文件;外国驻华机构订阅报刊办法;对外友好宣传工作的文件;有关涉外人员及接待外宾工作的文件;处理外侨问题的文件;管理侨务工作及侨汇物资供应工作的文件。
9.民政类
南京、苏南、苏北合并为江苏省的文件;山东、安徽两省部分市县划归江苏省管辖的文件;省委关于南通、扬州、淮阴和徐州地区调整区别的文件;关于南京军区建造接待用房的有关情况;拥军优属工作的文件;转业、复员及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文件;做好五保户、困难户工作的文件;城市工作会议文件;减少城镇人口的报告;精简职工和动员干部家属回乡劳动的文件;移民垦荒工作的文件;贯彻婚姻法的文件;以烈士名字命名地名的文件。
10.公检法类
公安、公安政治工作、治安会议的文件;治安保卫工作文件;省委及省政法部门关于政法工作的文件;公安部队编制的文件;组建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的报告;公安部队保卫要害部门的文件;对反动势力反动组织开展斗争的文件;检察工作及法院监察工作文件。
11.军事类
加强地方党委对军队领导的文件;对人民武装工作、民兵工作的文件;关于征兵动员及新兵征集工作的文件;防务蒋军进犯东南沿海地区的战备及支前工作的文件;加强战备工作的文件。
12.群团类
妇女、工商联、贫协工作的文件;省委负责人、省总工会、团省委关于工会、青年团、妇女工作的报告;全省妇代会的文件;青少年教育及青年团工作的文件。
13.文教卫类
文教卫生和知识分子工作的文件;文教卫生基层政治思想工作会议文件;全国话剧、歌剧创作、广播会议文件;现代京剧观摩演出会和音乐、曲艺、剧协、美协、文联会议材料;普通中学、农村中学教育的文件;试行全日制中小学工作条例草案;高等学校发展规划、专业调整、学校撤并问题的文件;半工半读教育制度的规划;教师队伍整顿及教师职务提升的文件;外国留学生和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文件;对教师、学生处理的材料;提倡计划生育、防治血吸虫病、霍乱、鼠疫及放射性防护的文件;成立防疫指挥部文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文件。
14.计划、经济管理类
关于国民经济计划、统计及国家预算草案的文件;计划、基建、经济工作会议的文件;关于食糖、棉布及副食品供应、口粮标准、市场管理、粮食价格等文件。
15.财政贸易类
省委财贸工作会议文件;管理及平衡财政预算的、财政收支及地方税收工作的文件;管理银行工作及控制货币发行的文件;发行新币及经济建设公债的文件;严格现金管理、冻结存款和拨款的文件;处理欠款问题的文件;商业工作文件;农产品收购、回购、奖售和统购统销工作的文件;收购外贸出口商品和民族贸易的文件;成立港澳出口贸易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
16.农林水利类
农业长期规划会议文件;省农业工作会议纪要;农业科学技术工作会议文件;农业发展纲要及执行纲要、农业规划、农业体制及农村工作部署的文件;农田水利建设问题的文件;农业合租化、信用合作及供销合作的文件;农业社章程及经营管理的文件;农业机械化及工业支援农业的文件;林业生产合作化及渔业生产的文件;粮食生产及农副产品生产的文件;自留地、借地及征用农田的文件;农村受灾、防灾情况资料。
17.工交邮电类
工业计划、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文件;省学习和试行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的文件;工业机构体制、发展地方工业及整顿城乡社办工业的文件;技术革命和技术力量下放的文件;开发徐州煤田、石油、煤炭及钢铁生产的报告;地质、机械、轻工业方面的文件;交通会议文件;船队港埠问题及下放长江航线的文件;民间运输业调整、公路养护管理及加强交通企业工作的文件;钢丝水泥船生产试用及技术鉴定推广的文件;交通事故的通报材料;跃进号货轮沉没问题的文件;邮电局长会议的文件;邮电工作文件;电力工业、电讯仪表及无线电工业的文件。
(二)会计档案
总账;日记账;现金账;明细账;预算;决算表;计算报表;会计报表;收支对照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