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江苏省地政局 1015
  • 信息时间:2022-07-13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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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民国江苏省地政局于1930年5月成立,隶属于江苏省民政厅,1933年改隶江苏省政府。抗战时期局务工作完全终止,战后于1945年12月在镇江恢复办公。其内部机构设4科6室,下属机构有土地测量总队及各市、县地政处。民国江苏省地政局的主要职能是掌理全省土地行政事务。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民国江苏省地政局档案共379卷。全部为文书档案。档案起止时间为1945年至1949年。主要内容有:

1.人事类

土地法规;人员任免、招聘的文件;乡镇土地调处委员会组织规程;职员名册;各市、县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土地政策调查资料;荒地调查经费预算;绥靖区内土地处理情况报告以及低价方面的文件。

2.地权类

地权清理、移交、接受、归还的文件;地权纠纷调节资料;地权诉讼和房产诉讼的文件;公地权诉讼的文件;租耕权纠纷的文件;敌伪敌产处理的文件。

3.地籍类

地籍整理相关文件;土地登记月报;地籍征收和基地征收的文件;地籍成果移交的文件;土地总登记资料;新淤积土地处理的文件。

4.综合类

县、市界址堪划的文件;邻省界址堪划的文件;土地测量的文件;垦区开发的文件;淤沙地种租的文件;屯田登记等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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