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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1945年10月,华中分局决定将抗日战争时期的苏北区党委所属淮海地委改为中共华中第六地方委员会(简称华中六地委),属华中分局领导,下辖灌云、沭阳、东海、潼阳、泗沭、宿迁、宿北、涟水、淮阴等9个县委。1946年9月华中六地委将所辖党组织划为3个中心县委。1947年2月苏北党委恢复建制,华中六地委改属其领导,仍辖第一、第二、第三3个中心县委。1947年11月,华中工委成立,撤销苏北区党委,华中六地委改属其领导。内部机构舍友组织部、宣传部、城工部、社会部、地委党校、淮海报社、秘书处等。1949年4月,苏北区党委成立,华中六地委划归苏北区党委领导,5月改称中共淮阴区委。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中共华中六地委档案共813件。全部为文书档案。档案起止时间为1942年至1949年。主要内容有:
1.对敌斗争类
关于对敌斗争问题给各县委的指示信;反扫荡及开展政治攻势的指示;开展“红黑点”运动的指示;对敌斗争的总结;城工部、社会部关于情报、联络工作的指示、通知;军分区防奸反特、情报保卫工作的文件;社会部队战俘、罪犯的处理决定、通知等。
2.土地改革类
对土改复查工作的指示、决定;关于土改情况的报告及地委代表讨论、汇报记录;部分县、乡土改工作典型报告、总结;部分县、乡土改复查、发放土地证工作总结;军分区对军队支持土改复查工作的指示;地委土改复查工作组对各县土改复查工作汇报记录;土改中补偿中农的报告;划分阶级成分调查研究资料;地委、新农会关于彻底平分土地政策告全区农民书等。
3.公安工作类
关于剿匪、治安工作的指示;逮捕、处理人犯及禁止滥捕滥罚的决定;锄保工作指示及其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公安工作季度、月份报告;城工部工作总结;社会部、公安局侦查、审讯、登记自新工作总结;社会部关于华中锄保工作会议的传达报告、记录;社会部、城工部编印的《政情通报》、《敌情通报》等。
4.参军支前类
关于参军、扩军、补充主力、巩固新兵工作的指示、通知、统计;支前、后勤工作的指示;淮海区动员支前方案;支前工作总结报告;专区各县后勤工作总结;地委支前工作总结报告;地委关于支前工作的各种通令、通知及告全区党员、民工、农民、妇女书等。
5.生产救灾类
关于农业生产的指示、情况报告;1949年全区农业生产计划(草案);生产救灾工作的指示、总结报告;淮海地区灾情报告;年度生产救灾计划;地委关于抢耕抢种、消灭荒地、兴修水利的通知;禁止种植鸦片的文件;部分中心县委有关农业生产、救灾放荒工作的文件;区、乡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情况调查报告等。
6.财经工作类
关于贯彻华东局精简、节约、清理资财三大方案的决定;地委、专署有关金融工作的指示、决定、法规;整顿财粮工作的指示、决定;分区后勤司令部颁发的《后勤粮草经费管理办法》等。
7.宣传教育类
关于反无政府无组织无纪律现象的决议、检查报告;关于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及情况报告;地委宣传部会议记录;地为党报编辑会议总结及淮海报社关于《淮海报》的工作总结;《淮海报》执行华中工委关于改办决定的报告及编辑工作总结报告;淮海报社采访电讯、画报工作总结;加强党报通讯组织及发行标准的文件;淮海报社稿件统计;关于在部队中进行三查三整诉苦运动的指示等。
8.党建工作类
全区党组织、党员情况统计;各级党的机关编制表;土改中整顿支部工作材料;部分县、乡支部情况清查总结;地委关于开办党校的通知及党校工作总结报告、学习情况总结;地委组织部整党审干通知及《三查通讯》等。
9.干部管理类
人员任免的文件;地委关于审定干部类别的决定、指示、通知;全区干部情况统计表;地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工作的各种指示文件;地委组织工作会议总结、汇报记录;组织部调配安置干部的报告、通知;组织部月工作简报等。
10.群众团体类
土改复查运动中加强农会工作的指示;淮海区总工会第一次干部会议文件;地委、组织部、分区团委关于青年团工作的指示、通知、总结;青年团干部会议讨论汇报记录;青年团工作计划;地委、淮海妇联关于妇女工作的指示文件等。
11.综合类
地委会议、地委扩大会议、县委会议的文件、记录;地委对综合性工作的部署、指示、总结、报告;对新收复区工作的指示、研究资料以及建立交通工作的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