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时间:2022-07-18 16:10
- 浏览次数:
一、机构概况
豫皖苏根据地始创于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10月,彭雪枫等率部自河南确山县竹沟镇挺进豫东,会合吴芝圃所部继进皖北,首创豫皖苏根据地。1939年春,豫皖边省委在河南永城县书案店成立。8月,豫皖边省委改称豫皖边区党委。9月,苏北部分县划归豫皖边区党委领导,豫皖边区党委即改称豫皖苏边区党委。11月成立了边区联防委员会,下设教育、行政、建设、司法等处。1941年1月,豫皖苏边区党委作了组织调整。
1944年8月,根据党中央指示,彭雪枫率新四军四师主力由淮北根据地起津浦路西进豫皖苏边,到年底基本恢复了原豫皖苏边区。
1946年12月,豫皖苏军区成立,豫皖苏区党委和行政工作委员会同时成立。1947年11月,豫皖苏边区行政工作委员会改组为“豫皖苏边区行政公署”。1948年7月,中共中央批准成立豫皖苏中央分局,隶属于中共中原局,原区党委工作结束。成立中原行政委员会豫皖苏分会。1949年2月,豫皖苏分局工作结束,经过调整后的各新地委自3月始分别接受河南省委和安徽省委之领导。
豫皖苏根据地包括豫东、皖北和苏北各县,地处陇海铁路以南、津浦铁路东西,海郑公路横贯其间,南至淮河,西至新黄河。
1948年2月8日,豫皖苏区党委的内部机构设置如下,秘书处、科;会计室;交通科;总务科;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民运部;城工部;雪枫报社等。
豫皖苏区党委是我党在豫皖苏地区的领导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使上级党委的各项方针在本地区得以贯彻执行,组织和发动广大党政军民开展对敌斗争、土地改革、支前等各项工作。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中共豫皖苏区党委档案共141件,全部为文书档案。档案起止时间为1945年至1949年。主要内容有:
1.领导指导类
宋任穷综合报告2、3号,宋任穷、吴芝圃两同志关于三地委以及阜阳市工委几个问题的意见向各地委沙河工委各市委转达信,三地委对今后工作的意见,邓政委在野战军直属队营级以上干部会议上解答时局与任务中几个问题的报告,罗政委在分区第一届政工大会上关于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刘瑞龙关于豫皖苏边工作的报告大纲,分局关于新区工作经验的总结,淮北1945年的建设方向,区党委关于新区改善民生办法草案,刘玉柱开展民主检查领导,关于收复区人员功罪奖罚处理的指示。
2.组织宣传类
区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办法草案,杨一辰、宋任穷、刘瑞龙等任职通知,分局关于加强各级后勤组织机构的决定,关于成立淮海区新农会筹备委员会的决定,区党委关于工商银行部门组织与领导问题的决定,分区党委关于组织调整的决定,中组部对于开封任用当地旧人员为高级干部的意见,各级党民编制表,苏皖边区第七行政区行政概况表,淮南苏皖边区区党委辖下党的组织及淮南路东专署管下人口面积统计表,区党委关于储庆福、彭少森错误决定,马守一南下队南下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
分区宣传部关于宣传工作指示,转发中宣部审查修正中原区域口五十三条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工作暂行计划和办法,分局宣传部关于庆祝济南解放,开展政治攻势的通知,关于向“雪枫报社”投稿通知,关于组织学生会的通知,分局关于悬挂党旗的通知。
3.土改整党类
中央局对豫皖苏地区土改的重要指示,贯彻土地改革的指示,豫皖苏区减租减息及调整土地条例,土改区土地调整办法草案,华中分局关于在减租清算中解决土地问题办法的指示,以及团结中农的指示,地委关于贯彻中央土地法大纲的补充指示,任弼时关于土地改革中几个问题发言,豫皖苏新解放区土改经验介绍及伯岗土改进行情况介绍。
节录寿在第二次县区干部整党会上的报告,整党会议记录,区党委关于整党的指示及分区政治部关于“诉苦整党工作补充指示区误表,章蕴整党问题。”
4.对敌斗争类
人民解放战争两周年的总结和第三年的任务,中原局关于扩军工作、对保证徐州会战胜利的指示,分局关于目前自卫战争、边沿区及游击区工作指示,关于对敌斗争几个政策问题的指示,对六地委关于积极组织与领导反抓丁、反抢掠的指示,区党委关于处理归俘问题及公安保卫工作的指示,三地委、专署、分区为建设反特保卫的调查工作决定,立功运动初步经验介绍和参考资料,蒋匪特务情况通报,中统、军统调查点滴材料,各地封建会门活动情况通报,霍邱县孟集区队个人叛变的血的教训。
5.支前工作类
加强战争观念与作好拥优支前工作的指示,淮海战役中支前工作初步总结报告,战勤司令部关于抓紧做好淮海战役的善后工作通知,关于支前机关公杂费与民工供给标准暂行规定,分局关于战勤工作安排,战勤工作暂行办法,全力支前坚决完成战勤任务的训令;分局关于秋征准备工作的通知,全力筹划财粮,支援战争,克服困难的指示。
区党委、军区关于补充华野新兵的指示,二地委关于参扩工作补充指示,民工组织及使用暂行办法草案,关于组织常备担架的紧急指示,分区政治部关于解送战俘条例的通知,关于群众动态、敌特活动、参军运动及干部思想情况等几个问题的报告,中央关于收复区某些人员赏罚问题的指示。
6.城市交通工作类
分局关于城市中成立各界代表会的指示,十一月五日召开的城市工作会议记录,城市工作一般问题研究。
关于加强交通工作及城市交通要道工作的指示,区党委关于贯彻十一月十日交通工作,加强领导的指示,接收旧邮工作的指示。
7.财政经济类
豫皖苏边区财经会议决议,区党委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紧急决定及切实保证实行金库暂行条例的通知,豫皖苏财政上无纪律无政府状态及改正意见;区党委关于发行中州钞票和开展对敌货币斗争的决定及关于排除蒋币的指示,豫皖苏边区统一市场货币暂行办法及民国三十七年秋季农业税负担暂行办法草案,分区供给制度中的几点补充规定,各种账目结算办法与期限的紧急通知;区党委关于全力征收夏季公粮贯彻精简节约保证供给的决定及关于目前财粮工作上几个问题的通知。
8.农村工作类
中原局关于今冬明春五项工作任务的指示,分局关于抓紧春耕生产工作、秋耕种麦工作的指示及在秋耕中应注意的问题,关于秋收秋种农忙季节三个月的工作布置,分区政治部关于麦收工作中的动员工作意见和动员提纲,刘瑞龙在三地委会上关于坚决依靠贫雇农,巩固团结中农的发言,分局左的思想对补偿中农、被侵犯工商业、划阶级上的不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