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行署 2035
- 信息时间:2022-07-19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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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苏南区行政公署是苏南抗日民主政权苏南行政委员会的政务机关。1943年3月,苏南抗日根据地所属各县县长举行联席会议,选举产生苏南行政委员会,并组成苏南区行政公署。行署设秘书、民政、财经、文教等处和公安局、法院等机构。下辖第一(茅山)、第二(太滆)、第三(溧高)、第四(广郎)共四个行政分区(后一、三行政分区合并为第一行政分区;二、四行政分区合并为第二行政分区)。所辖范围包括苏南溧水、高淳、江宁、句容、镇江、丹阳、金坛、宜兴、武进、无锡、吴县;皖南当涂、宣城、郎溪、广德;浙西长兴等县境。抗日战争胜利后,新四军北撤,苏南区行政公署及第一、第二行政专员公署撤销。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苏南行署档案共26件。全部为文书档案。档案起止时间为1939年至1945年。主要内容有:
1.政权建设类
苏南区行政公署暂行组织法;苏南施政纲领等。
2.对敌斗争类
抗日自卫军暂行组织条例;关于检举叛国罪犯及处理办法;汉奸财产处理办法;匪伪自新暂行条例等。
3.财政经济类
行署在财经会议上的总结报告;苏南一专署财经处关于江宁县夏征工作介绍;苏南二专署关于开展生产运动告农村同胞书;关于新经济制度训令和关于粮食管理、田赋征收的办法、指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