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江苏省农民银行 1039
- 信息时间:2022-07-25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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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江苏省农民银行于1928年在南京成立,隶属于江苏省政府,受中国农民银行的业务指导和监督。1930年4月,总行迁至镇江,1938年8月移至重庆,抗战胜利后迁返镇江。该行业务范围包括农村合作社农产之运销放款,合作社农业放款,农仓储押放款,内地押汇信用证书和代收田赋等。其内部机构设3室2处3部2组16课;另设监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规章制度及总副经理的人选。该行在全省各地设有分支行处。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江苏省农民银行文书档案305卷,18808件。全部为文书档案。档案起止时间为1929年至1949年。主要内容有:
1.财政金融类
1934-1948年该行的业务报告;营业报告以及决算表;1940年该行关于设立暗账、囤积物资等文件;监理会审查1945年决算及调查设立暗账、私购黄金案的文件;1949年筹设台湾办事处及逃汇资金的文件;非常时期该行放款原则及清偿战前存款的办法;1941年上海分行呈送冻结中日资金的报告;1949年该行信托关于购买黄金的文件等。
2.接收文件类
接收汪伪江苏地方银行的文件;接收汪伪省农行总行上海分行当地产报告和清理物资的统计表;接管汪伪省农行上海区各单位的表册;汪伪信托部上海分部及农业运销处移交的清册等。
3.人事类
监理委员会关于其主席、该行总经理、副经理进退任免事项的文件;任免总行主任以上行员,支行处主任专员、区行副经理的文件;调派各县支行经理、地区办事处主任的文件;设立乡镇办事处及调派主任的文件;总行与上海分行及省各地分行关于人员进退升调、薪津待遇等事项的来往文书;部分年代行员的履历表、行员名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