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馆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 信息时间:2025-11-05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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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档案局制定的《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96号令)》文件精神,近日,南京市档案馆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做好全市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相关工作开展对接和交流。
座谈过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先介绍了全市经营主体登记工作开展以及登记档案互联网查询、线上迁移和档案保管等情况。双方就全市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分类梳理、保管及规范化等工作开展了充分的交流,并就未来如何在全市规范经营主体登记档案工作进行了探讨。
下一步,市档案馆将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力合作,制定南京市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操作指南,作为市本级登记指导工作的操作手册,争取在全市推广,共同做好全市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作者:南京市档案馆 刘新民